2025-03-28
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SZQL-20250001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56.0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项目备案证明》,建设单位为怀化市城发港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61100.9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1.2招标项目概况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1.2.2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怀化市仙人桥片区;1.2.3项目基本情况:文化交流互动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101867 m²(约152.8亩),总建筑面积8300m²。配套建设室外电气、给排水、道路及硬化、停车场、充电桩、大门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口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项目备案证明》,建设单位为怀化市城发港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611009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怀化市仙人桥片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文化交流互动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101867 m²(约152.8亩),总建筑面积8300m²。配套建设室外电气、给排水、道路及硬化、停车场、充电桩、大门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
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工期要求:18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20天;施工工期为:16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口年;
招标范围: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全部建设内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3)运营部分1、①运营时间整体托管经营权为10年②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及相配套设的运营等;2、①运营合作方式:经营权购买+运营建筑体改造提升投资+收益分红;②经营权购买费:运营单位须在中标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资保函为500万元购买“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EPC+0工程总承包”10年的经营权费,实际经营权购买费待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经双方协商进行确定;③收益分红:10年经营期内每年与招标人缴纳不低于100万元的租金,同时根据营业额比例与招标人进行分红,分红比例区间为营业额的4%-10%,营业额越高,分红比例应相应降低:营业额越低,分红比例应相应增长:具体比例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④投资部分:招标人负责室外园林景观及配套工程的投入,项目中标人负责运营建筑体的改建、装修、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投入,且截止到2025年10月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实际投资额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核定。⑤其它要求:运营方在经营管理中,需优先满足甲方重大节会活动及所有工作需要。
1.4招标编号:SZQL-202500012。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口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口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完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董经理
电 话:18510658161
E-mail:xmztb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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